但很多农村人也发现,村里有的地都荒废很多年了,怎么根本没有被收回重新分配呢?农村现在成片的荒地抛荒两年会被收回的说法到底根据在哪?
农村土地两年不种,村集体真的有权收回吗?
《土地承包法》和《土地管理法》说法不一
农村土地抛荒两年会被收回,来源是我国的《土地管理法》,其中37条有规定: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,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,收回发包的耕地。
但大家也纳闷,抛荒的地如果收回是可以重新分配的,现实中如果真的这么执行了,又怎么会同时存在那么多无地农民和大量荒地呢?
归结起来,原因有二:第一个原因是我国的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,其中第26条规定:“承包期内,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”,甚至在承包期内也不能调整承包地(第27条)。
与此同时,《土地承包法》第13条关于“发包方权利”的条文,以及第17条关于“承包法义务”的条文,也对禁止抛荒和回收土地只字不提。换句话说,承包法没有写明如果抛荒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。这就造成,《土地管理法》里的规定,在真正实施的时候,却很难衔接上!
第二个原因就是农村社会的特殊性了,既然法律条文比较模糊,又都是村里的熟人,那地方执行的时候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